遵义的名称来源于中国古代经典文献《尚书·周书·洪范》中的“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意为“不偏不倚,秉持王者之正义”。这一命名最早见于唐太宗贞观十六年(642年),当时将播州下属的罗蒙县改名为遵义县。
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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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出处
“无偏无陂,遵王之义”出自《尚书·周书·洪范》,是古代中国政治哲学中关于公正与道德的核心思想。其中“偏”指偏颇、歪斜,“陂”指斜坡或水边,整体强调行为端正、遵循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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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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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首次使用 :642年,唐太宗为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管理,将罗蒙县更名为遵义县,标志着“遵义”作为行政区划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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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演变 :此后,该地曾先后称为遵义砦、播川县、遵义府等,直至明洪武年间设播州长官司,万历年间升为遵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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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内涵
遵义的命名体现了古代统治者对地方治理的哲学思考,即通过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规范实现社会秩序。这种思想也贯穿了遵义在中国革命史中的重要地位,成为革命精神文化的重要载体。
遵义的名称既是历史行政区划的延续,也承载着中华民族对正义与秩序的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