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审核公示
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
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
因患病造成实际生活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
持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经医保报销。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大病救助申请表》;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有效证件(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
-
医疗相关材料
-
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
-
家庭经济证明
- 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三、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
- 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
村(居)委会审核
- 调查核实家庭收入、医疗支出等情况,提交民主评议意见。
-
乡镇(街道)审批
- 村(居)委会将材料报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
公示环节
- 审批通过后,救助对象需在村(居)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
发放救助款
- 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发放救助款,通常每年1月和7月进行两次核批。
四、注意事项
-
时间节点 :建议每年1月和7月关注乡镇政府通知,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
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救助资格取消,且承担法律责任;
-
门诊大病救助 :需长期门诊治疗且符合病种规定的,可申请门诊大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分项申请。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