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医保的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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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佛山市职工医保制度依据国务院1998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建立,正式实施时间为 199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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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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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达账次月开始 :参保人成功缴费后,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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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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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新生儿参保:以居民身份参保的新生儿,需自出生后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若需查询个人参保时间,可通过佛山市社保局官方渠道或线下社保机构核实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