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江苏宿迁市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情况,生育津贴的发放周期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周期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128天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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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育津贴天数为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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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情况下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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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增加1个婴儿再增加15天。
二、申请时间
需在分娩后 60-180天 内申请办理。
三、发放方式
自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实行"即申即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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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迁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并计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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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人员本人账户,无需线下申报或提交材料。
四、其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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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由10天调整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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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晚育增加的30天生育津贴政策不再执行。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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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津贴金额根据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计发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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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特殊情况(如跨年分娩),需在次年1月1日前完成申报。
以上信息综合了宿迁市最新政策文件及医保部门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