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内异地医保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直接结算、备案要求及报销标准:
一、直接结算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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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西安市外连续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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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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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办理,或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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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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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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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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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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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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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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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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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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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自付部分封顶线为13万元/年。
三、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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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在西安市认定后,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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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付费改革
2025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DRG/DIP支付方式,执行就医地病种定额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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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倾斜政策
过渡期内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继续落实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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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参保人无需办理备案即可直接结算,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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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简化
转诊人员可通过就医地指定医疗机构办理备案,重复转诊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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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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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由就医地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参保地按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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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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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文件,确保覆盖直接结算、备案要求及特殊群体保障。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具体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