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白山地区生育津贴的办理要求,所需材料如下:
一、必备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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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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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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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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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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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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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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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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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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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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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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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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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社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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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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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关联本人手机号、姓名及开户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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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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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需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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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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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部分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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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委托代办,需提供代办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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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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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未就业配偶需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需额外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及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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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