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吉林省关于生育津贴的领取规定,结合搜索结果分析如下:
一、领取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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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时间范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之间申请办理。超过此时间范围将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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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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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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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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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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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需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个月 ,且生育当月开始缴费的月份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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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与流程
需提交分娩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身份证等材料至单位申报,单位审核后由社保基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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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若生育津贴申领期间断缴生育保险,将无法领取津贴。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了解补缴政策。
三、政策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具体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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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地区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期限不少于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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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统筹地区 :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含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计发,期限通常为98天。
建议生育职工在分娩后60-18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并确保生育保险持续缴费,以保障津贴权益。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