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吉林辽源市的相关政策,孕妇在生产期间确实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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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其中“月平均工资”以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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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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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多胞胎各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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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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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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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
- 通过医保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结算,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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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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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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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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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300元一次性补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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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生育保险缴费年限和参保状态相关,需满足“生育期间参保满1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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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基本无法领取国家补助,但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建议孕妇生育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补贴细则及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