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朝阳生育津贴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女职工可申领生育津贴: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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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0个月(含)以上,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若存在欠费补缴,需符合朝阳区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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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持有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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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二胎妈妈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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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朝阳区户籍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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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失独家庭放宽至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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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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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家庭需提供连续5年社保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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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重组家庭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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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生育需提交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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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必备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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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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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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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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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登录“朝阳政务通”APP,通过生育服务专区上传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填写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审核(3个工作日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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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转入用人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
四、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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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生育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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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2000元(凭孕产妇保健手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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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补贴:顺产5000元、剖宫产5800元(含800元护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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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生活补助:每月800元,连续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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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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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产妇关怀金(35岁以上二胎妈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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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每胎增发50%基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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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动补贴(区内1200家企业匹配1:0.5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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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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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无需用人单位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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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就医需通过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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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发放前需提供完整住院病历及收费票据(非京籍家庭按80%比例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自朝阳区医保局及政府平台政策,具体操作以实际办理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