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分配方案及细则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为综合参考后的范例:
一、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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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与优绩优酬 :根据教师实际参与课时、工作质量及考核结果分配费用,激励教师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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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参与 :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含行政人员、辅导员、后勤人员)均纳入分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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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费用仅用于支付参与教师的劳务报酬、设施设备维护等与课后服务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分配项目与计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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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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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授课课时计算,每学期总课时乘以每课时标准金额(如50-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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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教师一学期授课240分钟,若按每课时50元计算,则课时补助为240/40×5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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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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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校最低班级学生数为基数,超出部分按每生100元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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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班有50人,超出基数20人,则学生量补助为20×1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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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管理补助
- 按教师延时服务总费用的一定比例(如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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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与特殊支出
- 值班教师按天数补助,贫困生减免按生每学期50元计算。
三、考核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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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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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教学任务(正常授课天数达要求):100%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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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班安排及时性:无空堂扣10%-100%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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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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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 违规一次扣除当月10%服务费,三次以上扣除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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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 成立课后服务考核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与家长沟通记录,确保服务规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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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可参考当地教育部门指导价(如每生每学期285元)或自行制定(如每生每学期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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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透明度 :方案需经家长代表会审议通过,确保公开公平。
以上方案可根据学校规模、经费状况及政策要求调整,建议定期评估与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