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
根据2025年辽宁抚顺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及政策要求,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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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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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包括正常生育、流产(3个月以上)、计划生育手术等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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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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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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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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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单胞胎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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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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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收据原件或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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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住院病志(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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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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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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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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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3个月内,由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收集材料并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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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每月5日-25日前向社保部门申报,资金拨付后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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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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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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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单位按统筹地区规定计算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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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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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按3个月、早产按1.5个月、流产按1个月计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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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0.5个月,晚育(25岁以上)增加1个月,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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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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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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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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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津贴计算标准以抚顺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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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抚顺市已实现线上线下申领,可通过官方平台提交材料。
五、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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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登录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或官方APP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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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或社保分局办理。
以上流程综合了生育津贴申领的常见要求,具体以抚顺市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