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鞍山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的相关信息,综合整理如下:
一、申领条件
-
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以上,补缴时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
非本地户籍职工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本地城镇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
-
户籍要求
-
本地户籍(含农村户籍)生育妇女需满足条件;
-
非本地户籍职工需在单位工作期间生育。
-
-
生育政策符合性
- 需符合国家和鞍山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其他要求
- 生育津贴覆盖女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津贴及男职工护理假工资。
二、申领材料
-
必备材料
-
《结婚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生育登记单》或《结婚证》。
-
-
补充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需提供);
-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证明;
-
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
三、申领流程
-
准备材料 :将上述材料整理齐全;
-
提交申请 :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局提交材料;
-
审核流程 :社保局审核材料,通常需1-3个工作日;
-
领取津贴 :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计算基数为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具体金额按实际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算;
-
流产、引产等特殊生育情形同样适用津贴发放;
-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职工可自行向社保局举报或申请仲裁。
以上信息综合自鞍山市官方指南及最新政策文件,具体以实际办理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