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鞍山生育津贴申领指南,生育津贴的申领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必备材料
-
社保卡或社保缴费证明
需提供参保人员生育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及户口簿
需提供申领人及配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出生医学证明
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登记单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准生证 (非必需,但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
-
生育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 :包含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等。
-
单位证明 :需包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等信息的单位书面证明。
三、注意事项
-
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通常在生育后次月1日至5月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
材料审核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部分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
特殊情况处理
-
流产、引产需额外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终止妊娠证明。
-
多孩生育需提供多孩生育登记单。
-
如材料齐全,可向当地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月发放至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