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生育津贴政策调整情况,生产津贴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产前检查补贴
- 补贴标准 :怀孕满12周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可领取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分娩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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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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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40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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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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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限:宝宝出生后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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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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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起付标准取消 :直接按医保医院等级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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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补贴调整 :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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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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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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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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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补贴均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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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成本中列支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沈阳市及全省范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