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沈阳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申领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
一、申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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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需符合国家和辽宁省、沈阳市计划生育政策,包括生育子女数量、生育方式(如生育、流产、引产等)均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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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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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生育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含)且持续缴费(补缴时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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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生育时,男职工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且持续缴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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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申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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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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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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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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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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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符合生育政策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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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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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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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长计算 :补缴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长,但需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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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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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需满足相应参保与缴费要求。
以上条件综合了生育政策、缴费时长及材料要求,建议申领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社保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