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鄂尔多斯市生育津贴政策及流程,结合最新政策调整,领取流程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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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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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包括正常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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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产假顺产98天,剖宫产/难产增加15天。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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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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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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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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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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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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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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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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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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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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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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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保鄂帮办”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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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银行信息绑定及生育信息核验,系统自动核算津贴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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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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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生育后1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至社保局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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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包括申请表、结婚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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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直接打入单位账户,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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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需在生育后10个工作日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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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医院或政策调整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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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区外分娩职工可通过“医保鄂帮办”线上申领。
五、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及鄂尔多斯市相关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