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凝土二次浇筑的规范,综合相关搜索结果,主要涉及以下规范条款:
一、施工缝留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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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槎处理
剪力墙等结构二次浇筑时,接槎处需清理基层杂物(如浮灰、松散颗粒),并凿毛处理以增强界面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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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缝位置
通常在结构分层浇注或基础分段浇筑处留设,属于施工组织需要而非结构缺陷。
二、浇筑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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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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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避免冷缝(两次浇筑间隔超过初凝时间)。若需中断,应留设施工缝或后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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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浇筑高度超过2米时,需采用串筒或溜管下料,出料管口自由高度≤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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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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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浇筑间隔时间需满足初凝时间要求,通常建议间隔≥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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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缩短时间,可采用泵送混凝土连续浇筑,但需控制总浇筑时间≤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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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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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捣与抹压
第二次浇筑时需用振捣棒不间断搅动交接处,确保密实性;浇筑后及时抹压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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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对施工缝留置、浇筑处理等作出明确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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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掺早强型减水混凝土等特殊材料,需根据试验确定允许的施工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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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缝处宜设置钢筋马凳座或临时支撑,防止漏浆。
以上规范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咨询专业设计单位或施工团队制定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