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小时
混凝土连续浇筑的时间要求如下:
-
一般情况 :混凝土应在5小时内浇筑完毕(从发车时起),两次混凝土浇筑时间不超过1.5小时,交接处用振捣棒不间断搅动。
-
添加外加剂的情况 :对于不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间歇时间不超过2小时;当温度高达30度时,间歇时间不能超过1.5小时;当温度低于10度时,间歇时间可延长至2.5小时。
-
分层浇筑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具体间隔时间跟采用的水泥品种、浇筑砼强度等级、施工时的气温有关,没有一个确定的数值,要通过试验确定。
综合以上信息,混凝土连续浇筑的时间要求主要取决于是否添加外加剂、施工温度以及是否为分层浇筑。在一般情况下,浇筑时间不宜超过5小时,且两次浇筑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5小时。在高温条件下,应尽量缩短间歇时间,以避免出现冷缝。分层浇筑时,要求上下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有足够的重叠,以确保结构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