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中途停缴一个月,可通过单位补缴恢复待遇,需在中断3个月内完成补缴手续(部分地区为6个月),补缴后生育津贴和医疗待遇可正常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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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条件与时限
中断1个月内补缴一般不影响待遇;若超过1个月但未满3个月(或6个月,视地区而定),补缴后仍可追溯享受福利。超期则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
办理流程
- 单位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局提交补缴申请,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 费用承担:补缴费用通常由单位支付,含欠费本金及可能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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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个人无法直接补缴,需通过单位协商处理;
- 补缴成功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津贴申领按正常流程办理。
及时补缴可避免待遇中断,建议尽早与单位或社保部门沟通,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