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朔州市的相关政策,生产津贴(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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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且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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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符合性
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持有合法的生育证明(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二、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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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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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户籍 :生育女职工需为本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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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户籍 :部分地区(如朔州)可能要求生育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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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规性
生育期间的产前检查费、生产费用等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三、申领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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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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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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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学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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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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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无工作单位证明(配偶无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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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出院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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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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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医保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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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将按月发放至职工个人账户,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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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报销 :需在异地就医时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费用由基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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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调整 :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应得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以上条件综合自山西省社保政策及朔州市地方规定,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