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跨省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流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及以上医院
-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30%;
-
门诊大病(慢性病) :经批准后,按10%-40%比例报销(如糖尿病、肿瘤等)。
-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一级医院 :100元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
-
二级医院 :350元起付线,起付线上按60%报销;
-
三级医院 :700元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报销。
-
-
封顶线限制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40000元。
-
报销流程
-
出院时需提供《合作医疗证》《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
跨市住院需办理转诊证明,异地就医报销原则多退少补。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费用报销
-
需在就诊机构直接结算,超过家庭账户金额后自付;
-
医院用药应控制在可报药品目录内,超出部分自费。
-
-
大病报销
- 门诊大病需长期治疗,按县级定点机构审批后,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0元补20%等。
-
异地就医
- 若当地支持异地结算,直接在医院办理;不支持需返回参保地报销。
四、政策差异提示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