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期甲亢的类型与治疗原则
-
妊娠期一过性甲状腺毒症(GTT)
- 病因:与妊娠早期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升高相关,通常在妊娠20周前自行缓解。
- 治疗:无需抗甲状腺药物(ATD),以对症治疗为主(如控制呕吐、纠正电解质紊乱)。
-
Graves病(GD)
- 病因:自身免疫异常导致甲状腺激素过度分泌,需ATD治疗。
- 治疗目标:通过最小有效剂量ATD控制FT4接近或轻度高于正常范围,避免胎儿甲减或畸形。
二、妊娠期甲亢的药物治疗
1. 抗甲状腺药物(ATD)的选择
-
妊娠早期(孕1-12周)
- 首选丙硫氧嘧啶(PTU):PTU通过胎盘的量较少,致畸风险低于甲巯咪唑(MMI),但需注意其可能引起肝毒性。
- 次选甲巯咪唑(MMI):若PTU不可用或患者不耐受,可换用MMI,但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
-
妊娠中晚期(孕13周后)
- 继续PTU或换用MMI:两者均可能使用,但需根据甲状腺功能调整剂量,避免过量或不足。
2. 药物剂量与监测
- 起始剂量:PTU 50-100 mg/d,分2-3次口服;MMI 5-10 mg/d。
- 监测频率:
- 妊娠早期每1-2周复查FT4、TSH;
- 妊娠中晚期每2-4周复查,稳定后每4-6周复查。
- 目标值:FT4控制在正常上限或轻度升高,TSH不作为主要指标。
3. 注意事项
- 避免药物致畸:两种药物均有胎儿畸形风险,但PTU致畸率略低,需权衡利弊。
- 不推荐联合用药:如无特殊情况,不联合使用左甲状腺素(LT4)。
- β受体阻滞剂辅助治疗:严重心动过速或震颤时,可短期使用普萘洛尔(需监测胎儿发育)。
三、特殊情况处理
- TRAb阳性患者
- 需密切监测胎儿甲状腺功能,产后可能需调整哺乳期用药。
- 手术治疗
- 仅适用于药物不耐受、甲状腺肿大压迫症状明显者,最佳时机为妊娠中期(4-6个月)。
- 放射性碘(¹³¹I)治疗
- 禁忌:妊娠期禁用,治疗后需避孕6个月以上。
四、饮食与生活管理
- 低碘饮食: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减少甲状腺激素合成。
- 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及母体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结
妊娠期甲亢需根据病因和孕周个体化治疗,无法根治但可有效控制。PTU和MMI是主要药物,需严格遵循医嘱调整剂量,并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胎儿健康。若病情复杂,建议多学科协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