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连续浇筑的时间要求主要基于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
连续浇筑要求
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需在底层混凝土初凝前完成上一层浇筑,避免出现冷缝。
-
时间限制
-
初凝时间 :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
特殊情况 :当环境温度高于30℃时,初凝时间缩短至1.5小时;温度低于10℃时,可延长至2.5小时。
-
二、施工规范
-
施工缝处理
-
永久性施工缝需清理基层疏松物并凿毛处理,二次浇筑前充分湿润后铺筑50-100mm厚砂浆。
-
非永久性施工缝可先浇筑部分混凝土,待其初凝后继续浇筑上层。
-
-
设备与操作要求
-
混凝土运输时采用塔吊直接输送,需控制卸料时间(高温时不超过1小时,常温时不超过30分钟)。
-
振捣时采用插入式振动棒,快插慢拔并覆盖钢筋表面,避免漏振。
-
-
温控措施
- 高温天气(>30℃)需采取缓凝剂或覆盖保湿措施,减少坍落度损失。
三、时间计算示例
-
常温环境(20℃) :初凝时间约4小时,允许间歇时间不超过4小时。
-
高温环境(35℃) :初凝时间缩短至1.5小时,间歇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四、注意事项
-
若施工中断超过4小时,需对重新浇筑的混凝土进行检测,确保强度达标。
-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需保持筒体旋转(每分钟2-4转),防止离析。
通过以上措施,可确保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和耐久性,避免因间歇时间过长导致的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