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主要包含以下情形及相关法律后果:
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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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
当事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且该错误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 例如:甲误将乙的普通钢材认作稀有金属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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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
一方以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 例如:卖方谎称商品为名牌而签订高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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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
一方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合同,胁迫人无权主张撤销权。 - 例如:甲威胁乙若不签订合同就曝光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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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 例如:急需用钱者被迫接受高价借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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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
一方利用对方急迫需求或危难处境,迫使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受损害方有权撤销合同。 - 例如:医院急需用血时以高价出售血液样本。
二、撤销权的行使时效
- 一般撤销权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年 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事由之日起 90日内 。- 撤销权消灭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年 内未行使。
三、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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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无效与整体有效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争议解决条款(如管辖权、适用法律)仍有效。2. 财产返还与赔偿
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注意事项
- 第三人欺诈 :需受欺诈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方可主张撤销权。- 胁迫终止 :胁迫行为终止后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
以上情形需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主张,且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如受欺诈方需证明欺诈行为与损失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