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连续工龄满10年
根据江苏省及镇江市的退休政策,女性职工50岁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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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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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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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高空、高温、井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工作累计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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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上述工作满9年且年龄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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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满8年且年龄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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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年满45周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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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费满15年,部分地区对视同缴费年限有额外要求(如1995年前参加工作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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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退休年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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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50岁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且45岁后仍在岗,退休年龄为5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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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1995年前参加工作且一直在工人岗位的女性职工享受50岁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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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退休年龄通常为50岁,但需满足连续参保满5年等条件。
三、办理流程
需向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能力(如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江苏省最新规定,确保与国家及地方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