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广西医保已与广州市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具体如下:
一、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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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及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钦州市的参保人员,若在广州市居住或工作满1年且符合医保待遇政策,可持《异地就医凭证》和身份证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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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类型
包括住院、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0个病种)及普通门诊费用,实现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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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或工作要求 :需在广州市连续居住或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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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要求 :持广西社保局发放的《异地就医凭证》及有效身份证。
三、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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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 :通过广西医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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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在广州市44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按比例支付。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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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政策 :广西新增了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5个病种至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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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共济 :支持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账至近亲属医保钱包,用于异地就医购药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医保局及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