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异地报销范围覆盖全国29个省份和统筹地区,具体包括:
一、异地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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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直接结算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门诊(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及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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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人员的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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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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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前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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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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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诊疗项目
因心脏、肾脏等20项特殊诊疗项目(如心脏移植术、视神经管减压术等)在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二、手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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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或转诊失败
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或备案失败的人员,异地医疗费用需先自付20%后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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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诊疗项目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特殊诊疗项目(如肿瘤切除术、神经外科手术等)在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后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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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手续 :通过指定医院办理转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5%自付);未转诊直接就医的按20%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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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2019年政策调整后,未转诊自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特殊诊疗项目自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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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渠道 :异地门诊、住院均可直接刷卡结算,覆盖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等29个地区。
如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报销流程或药品可报销范围,建议咨询镇江市医疗保障局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