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一、门诊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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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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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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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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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三级医院 :分别报销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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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费用 :每贴处方药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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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限额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二、住院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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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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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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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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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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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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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心脑电图、X光等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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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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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镇卫生院住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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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包括(具体以当地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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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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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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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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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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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等20余种重性疾病
需通过县级机构确诊,并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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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基层医疗机构较低,高级别医院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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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非定点医疗机构、超出报销限额的费用、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等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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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部分地区的镇级风险基金对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如65%-70%)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