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是近年来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创新理念,其核心内涵是通过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方式,在保障法律权威与市场主体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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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在法律框架内,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采取差异化的执法措施。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用行政提示、告诫、建议等柔性手段,鼓励企业主动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则依法严查,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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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适用处罚
建立综合考量机制,避免“一刀切”执法。通过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审慎决定处罚幅度,实现处罚与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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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与服务并重
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如劝导、示范)与刚性处罚并重,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体现人文关怀。例如“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政策,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二、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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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管机制
通过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实现精准监管。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基层部门通过“首违不罚”政策减少企业检查频次,降低合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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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执法方式
采用“教育-劝导-处罚”三位一体模式。例如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未报批环评的企业,先责令整改,再依法处罚,避免直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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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能力支撑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包容审慎执法水平。龙安执法大队通过学习相关规范,优化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质效。
三、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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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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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合法权益 :在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之间找到平衡,既维护消费者权益,又避免过度执法引发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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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治理现代化 :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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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食品公司案例 :因侵犯地理标志商标被处罚,但处罚前进行了行政提示和整改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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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材公司案例 :未依法报批环评被责令整改,未达要求再依法处罚,避免直接罚款。
通过以上措施,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在各地市场监管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完善,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