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3月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政策,四川达州护理津贴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结束,期间补贴标准按以下方式调整:
一、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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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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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重度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 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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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或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 50元 。
二、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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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达州市户籍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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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且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
三、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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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5年3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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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不计入城乡低保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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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扩权县(市)由县级财政负担,市级财政对非扩权县按10%比例补助。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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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市(州)如泸州、绵阳等已扩大补贴范围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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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自达州市民政局及政府公开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