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
根据广州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分为两种情况执行,具体如下:
一、现行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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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
若在2014年1月1日前已办理参保登记但未缴费,或2014年后首次参保,其累计缴费年限按 10年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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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
- 首次参保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年 ,且广州市累计缴费满10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二、未来统一政策(2030年1月1日前)
根据广州市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政策,到2030年1月1日,全省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将统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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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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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25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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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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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断缴期间视为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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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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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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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地要求(男30年/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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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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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2025年1月1日前已参保人员无需调整缴费年限,但需关注2030年统一政策实施后的待遇变化。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社保局,以获取最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