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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鞍山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和亮点:
一、门诊报销范围
- 普通门诊
参保人在参保地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门诊费用可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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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6种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和6种门诊特殊病(如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按病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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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药 :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如肿瘤靶向药),覆盖重大疾病长期治疗。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降糖、降压药品费用可报销,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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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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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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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用药 :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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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例如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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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门诊慢特病、特殊用药及“两病”用药超过14000元后,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特困人员起付线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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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享受 :医保等待期内(约3个月)无法报销,需连续缴费保持参保状态。
四、政策调整意义
此次调整通过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扩大保障范围及降低起付线,进一步减轻居民门诊就医负担,特别是对慢性病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强。
以上信息综合自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