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生育保险政策,流产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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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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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形 :包括流产(妊娠2个月前)及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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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流产证明等材料。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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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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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进入“生育津贴申领”功能模块,填写生育信息、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上传身份证、结婚证、流产证明等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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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支持通过“苏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的“微业务”栏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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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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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满30日内,携带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流产证明等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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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 :妊娠2个月前流产的职工,可前往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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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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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产假天数(顺产158天,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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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通常在产假结束次月由用人单位发放至职工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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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需先现金垫付医疗费用,持身份证、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付,生育津贴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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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试点 :部分区域(如已接入信息共享平台的医院)可实现生育信息自动传输,但尚未全面普及。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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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与生育信息完全匹配,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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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确保社保卡加载的金融账户信息准确,避免影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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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具体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机构。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查询最新政策,或拨打苏州社保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