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后次月5个工作日内
苏州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间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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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
生育津贴通常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 次月5个工作日内 拨付至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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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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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津贴在产假期满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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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满10个月,则需缴费满10个月且产假期满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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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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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至用人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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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或银行账户 :部分情况下可能以现金形式发放,或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如苏州银行借记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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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确保生育保险缴费连续满10个月,且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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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需在生育后1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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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一次性营养补助与生育津贴同时拨付至个人账户。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苏州市社保中心官网、官方APP或线下服务大厅查询账户明细。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社保政策及经办流程,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