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不需要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失业人员在申请通过失业保险金后,从次月开始,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包括生育保险费),而个人则无需进行任何缴纳。这一政策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够继续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
如果您是失业人员并且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您不需要担心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因为这部分费用会由失业保险基金来承担。您只需正常享受失业保险金提供的各项待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