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内异地就医政策有以下新调整和优化,综合了结算范围、服务对象及报销流程等方面的变化: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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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扩展
2024年1月1日起,江苏省13个设区市、84个职工医保统筹区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覆盖2429万参保职工。服务对象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或学习人员(连续6个月以上)、因病转诊人员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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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新增病种
在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新增5种病种(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覆盖更多患者。
二、结算方式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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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与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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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就医地机构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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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 :未办理转诊或不符合直接结算条件的人员,需先行全额垫付,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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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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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未转诊的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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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报销比例与市内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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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与服务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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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简化
部分城市(如苏州)允许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备案地(如江苏省苏州市),便于跨市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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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纳入DRG/DIP管理
推动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RG/DIP)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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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与沟通保障
2024年12月6日至8日,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将停机升级,期间支持现金垫付,并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患者解释工作。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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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需通过参保地指定渠道办理备案,转诊备案手续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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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需符合转诊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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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江苏省内医保管理的最新调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直接结算或零星报销,并注意备案时效和地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