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保相关费用,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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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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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住院等个人自付费用,以及定点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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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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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注册登录后,在【我的家庭成员】中添加共济对象,选择亲属关系、转账金额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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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通小程序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按步骤添加亲属并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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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后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添加亲属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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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前往服务大厅,提交亲属身份证明、医保参保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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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目前全国仅26个省份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需确保参保人及被共济人所在省份均开通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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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顺序
家庭成员就医时需先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使用其他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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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限制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费用,不可用于门诊、住院等全额自费项目,更不得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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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近亲属需先在参保地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未备案无法使用。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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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转账给家人,需通过上述渠道绑定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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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需先由本人参保,再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代缴。
以上操作流程以北京市为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