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
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最早可以追溯到1986年。1986年,中国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新招用的工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退休养老基金,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1993年,国家实行全员合同制,所有职工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
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完善是在1997年,当时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此后,养老保险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三支柱”养老保险安全网。
虽然养老保险制度的雏形在1986年就已经出现,但直到1997年,这一制度才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确立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