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缴纳始于 1996年 ,但实际参保时间可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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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995年
国家开始逐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但此时仅部分地区试点推行,全国尚未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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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2002年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社会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开始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制度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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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今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全面启动,覆盖范围扩展至农村地区,与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并轨。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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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前的工作年限可视为自动缴费年限,退休时累计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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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均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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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期间离世,其继承人可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但无额外补偿。
以上信息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