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院等级评审制度开始于 1989年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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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启动阶段
1989年11月,原卫生部印发《有关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卫医字〔89〕第25号)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标志着我国医院等级评审和分级管理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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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与管理体系
根据《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分为三级十等(甲、乙、丙三级,每级细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评审由地(市)级卫生局审批一级医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二级和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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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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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卫医发〔1995〕第30号),进一步规范评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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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修订《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提升评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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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持续优化评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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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医院等级评审制度自1989年全面实施,经历了多次修订,形成了以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