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社保政策,河北省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到天津市,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转移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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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转移 :在天津就业并参加社保,原河北社保关系可转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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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地转移 :在天津退休,河北社保关系可随退休手续转移。
二、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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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持接收单位介绍函、原单位停保手续及社会保障卡,到天津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或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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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需提供接收单位介绍函、原单位停保证明及社会保障卡,到天津社保部门办理。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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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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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相关材料 :单位介绍函、原单位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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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原单位在天津无分支机构,需提供天津接收单位介绍函。
四、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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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操作 :办理社保关系减员手续,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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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操作 :接收转移材料,办理社保关系增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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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转移 :个人账户基金随关系转移,统筹基金需根据两地政策规定处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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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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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保可跨统筹地区转移,需提供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信息表及跨市流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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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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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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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天津就业但单位未办理转移,可向天津社保部门申请补缴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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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若选择天津养老,需确保天津社保缴费满15年且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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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时效
社保关系转移一般需1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具体以天津社保部门审核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天津社保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