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对象认定程序和环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但核心环节一致:
一、农户申请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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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提出申请
农户可通过书面申请、手机APP或咨询电话等方式提交申请,并作出授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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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
乡镇或村组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收入、资产、住房等基础信息,确保数据真实性。
二、民主评议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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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
村内组织村民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依据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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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公示
将评议结果在村内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通常包括家庭基本信息、评议结论等。
三、审核批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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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乡镇对村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信息完整性、程序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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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定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通过后通过政府公告或系统录入标注监测对象。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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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要求 :整个流程中,县级及乡镇一般不再重复村内公示,但需注意保护农户隐私,避免公开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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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从农户申请到最终认定,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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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对于因灾因意外导致返贫的家庭,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后补程序。
以上流程需结合当地实际执行,确保“应纳尽纳”且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