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监测户的三个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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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中有产业,但产业收入连续两年不持续稳定、不升反降、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家庭中有就业人员,但就业收入连续两年不持续稳定、且有可能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收入结构不合理、补贴性收入过高(占家庭总收入百分之六十以上)且补贴政策到2020年结束或中期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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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出情况: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产业发展失败等原因造成刚性支出较大、导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当前脱贫标准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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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高消费等情况的;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以上条件可能会随着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请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