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展,具体如下:
一、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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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及结亲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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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范围
支持疆内异地共济,即共济人与被共济人虽不在同一统筹区(如不同地级市),但均在本省(自治区)参保。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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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费用,以及被共济人参加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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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参保人通过医保APP或线下渠道授权,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被共济人医保账户,被共济人可像使用自己账户一样消费。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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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基金 :2024年已提高至4000元/年,用于支付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与个人账户共济资金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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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 :各统筹区实现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服务标准统一。
以上政策依托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确保跨统筹地区资金流动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