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职工医保转移到个人名下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职工医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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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
需向原单位提交《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完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后,获取《基本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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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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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建统筹基金 :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不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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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个人账户 :按8%比例缴费,可享受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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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接续
携带上述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双方机构将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单位医保转为个人参保(适用于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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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医保停保
需向原单位提交停保申请,单位完成缴费清算后,提供《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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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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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需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按42%或8%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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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线上平台(如“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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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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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需在3个月内完成,超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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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可顺利转移到个人名下,并根据需求选择灵活的参保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