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河池市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范围及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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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在广西河池市外、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均可直接结算门诊、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等费用,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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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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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就医 :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6个月以上居住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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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就医 :因急诊、抢救等突发情况,可先就医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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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因病情需要转至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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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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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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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时间
以门诊就诊和出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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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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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结算的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后续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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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可先就医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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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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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流程 :需通过广西医保平台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诊证明可作为报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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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需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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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因单位派驻、旅游等特殊情形产生的费用,可要求单位垫付后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广西河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