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防城港市职工医保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即可直接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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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范围
参保人员在防城港市参保统筹地区外、防城港市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可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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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按其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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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时间
参保人员享受异地就医待遇的时间以门诊就诊和出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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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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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医保目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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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转诊,仍需通过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但备案环节已简化)。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7月1日之后在防城港市内就医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