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医疗费用,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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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需注意:配偶的父母不包含在可共济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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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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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住院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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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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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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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参保
共济成员需同时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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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家庭共济
需通过医保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明确指定共济人及使用范围。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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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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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父母)仍需按其参保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享受相应待遇,个人账户仅支付其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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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仍以就医者本人信息为准,不可直接使用他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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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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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不替代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仅用于补充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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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乌兰察布)可能将跨统筹地区使用纳入扩展范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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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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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参保状态
确保父母、配偶、子女均参加医保且缴费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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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授权
登录医保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选择需使用的家庭成员及费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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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账户资金,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后续查询。
若需进一步确认政策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医保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