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正式职工去世后,其配偶可依法享受以下补助:
一、主要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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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 60% 发放,计算公式为: $$\text{丧葬补助金} = 6 \times \text{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其中“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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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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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 40%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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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如子女、父母):每人每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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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10% (即配偶50%、其他亲属40%)。
所有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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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 发放。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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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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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直至其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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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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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经济水平调整,例如2025年部分城市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10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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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情况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法律依据
以上待遇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该条款明确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及发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