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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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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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付项目
包括门诊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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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仅限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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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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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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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未参保,需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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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江苏、云南等地已实现线上绑定,其他地区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操作。
三、操作流程(以江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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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并注册
下载“江苏医保云”APP,注册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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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在“家庭共济”模块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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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被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医保凭证办理手续,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账户共同支付。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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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未参保的城乡居民代缴医保费,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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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江苏省参保人员无法享受江苏医保家庭共济服务。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实现家庭范围内的合理使用,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